实验室组织管理机制

第一条:实验室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和学术委员会评议制。   

第二条:实验室设主任一人,执行主任一人,全面负责实验室的科研业务、行政管理工作。   

第三条: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机构,负责实验室的学术咨询和评议工作。学术委员会一般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。   
第四条:实验室下设综合办公室,由实验室主任助理、科研秘书、实验室其他秘书组成。实验室主任助理主要协助实验室领导协调实验室管理工作,组织综合办公室各项工作。   

第五条:实验室内实行实验室主任领导下的研究单元负责人管理制。实验室主任通过主任办公会议负责顶层设计和管理,即组织和协调全室的重大科研活动和项目规划、组织和管理研究单元/平台,进行相应的资源配置;研究单元负责人负责基层管理,并有权任免本部门的工作人员和支配属于研究单元/平台的资源。   

第六条:实验室主任定期召开主任办公会议,讨论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中的重要问题。主任办公会议固定成员为实验室主任、执行主任、副主任和秘书,必要时可邀请学术委员会主任、副主任参加。   

第七条:实验室定期召开全体科研人员及研究生学术交流Retreat会议,一般每年召开二次;所有人员不得无故缺席。   

第八条:实验室定期召开中高级科研人员评估会议,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,由实验室评估委员会对中高级科研人员的阶段工作进行评估。

主任:吴家睿
学委会主任:赵国屏
执行主任:陈洛南

副主任:曾嵘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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